5 基层要求与处理
5.1 基层要求
5.1.1 自流平地面工程施工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进行基层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基层状况的好坏对自流平地面施工质量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需要予以重视,并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5.1.2 基层表面不得有起砂、空鼓、起壳、脱皮、疏松、麻面、油脂、灰尘、裂纹等缺陷。
此条是对基层表面质量的规定,基层表面如有缺陷,不仅影响基层的强度,而且直接影响地坪的抗压强度和粘结强度,同时影响面层的耐磨性、耐腐蚀性、耐久性等性能,故提出具体要求。
5.1.3 基层平整度应用2m靠尺检查。水泥基和石膏基自流平砂浆地面基层的平整度不应大于4mm/2m,环氧树脂和聚氨酯自流平地面基层的平整度不应大于3mm/2m。
5.1.4 基层应为混凝土层或水泥砂浆层,并应坚固、密实。当基层为混凝土时,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20MPa;当基层为水泥砂浆时,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5 MPa。
5.1.5 基层含水率不应大于8%。
基层含水率过高,会导致自流平地面与基层不能牢固粘结,后期返潮起鼓,影响施工质量,因此对基层含水率应有所限制。
5.1.6楼地面与墙面交接部位、穿楼(地)面的套管等细部构造处,应进行防护处理后再进行地面施工。
楼地面与墙面交接处,易出现渗水、裂缝等各种缺陷,若不进行处理,会留下质量隐患,影响建筑物的寿命。故施工前应先对地面与墙面交接部位进行防水及强化处理后再进行自流平地面施工。
5.2 基层处理
5.2.1 当基层存在裂缝时,宜先采用机械切割的方式将裂缝切成20mm深、20mm宽的V型槽,然后采用无溶剂环氧树脂或无溶剂聚氨酯材料加强、灌注、找平、密封。
裂缝是面层施工中所遇到的比较严重和常见的质量问题,一般根据裂缝的严重程度可选择强度较高的水泥修补砂浆、环氧砂浆、堵漏剂、渗透结晶型材料等对裂缝进行修补,必要时还需开槽、嵌缝、打孔、化学灌浆。
5.2.2 当混凝土基层的抗压强度小于20MPa或水泥砂浆基层的抗压强度小于15MPa时,应采取补强处理或重新施工。
5.2.3当基层的空鼓面积小于或等于1m2时,可采用灌浆法处理;当基层的空鼓面积大于1m2时,应剔除,并重新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