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需要控制变形的构件,应进行变形验算;
2 对使用上限制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混凝土拉应力验算;
3 对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受力裂缝宽度验算;
4 对有舒适度要求的楼盖结构,应进行竖向自振频率验算。
3.4.2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构件应应分别按荷载的准永久组合、标准组
合、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或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采用
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进行验算:
S . C (3.4.2)
式中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荷载组合效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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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所规定的变形、应力、裂缝宽度和自振频
率等的限值。
3.4.3 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最大挠度应按荷载的准永久组合,预应力混凝土受
弯构件的最大挠度应按荷载的标准组合,并均考虑荷载长期作用的影响进行计
算,其计算值不应超过表3.4.3 规定的挠度限值。
表3.4.3 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
构件类型 挠度限值
手动吊车 l0/500
吊车梁
电动吊车 l0/600
当l0 < 7m时 l0/200 (l0/250)
当7m ≤ l0 ≤9m时 l0/250 (l0/300)
屋盖、楼盖
及楼梯构件
当l0 > 9m时 l0/300 (l0/400)
注:1 表中l0 为构件的计算跨度;计算悬臂构件的挠度限值时,其计算跨度l0 按实际悬臂长度的2 倍取用;
2 表中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使用上对挠度有较高要求的构件;
3 如果构件制作时预先起拱,且使用上也允许,则在验算挠度时,可将计算所得的
挠度值减去起拱值;对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可减去预加力所产生的反拱值;
4 构件制作时的起拱值和预加力所产生的反拱值,不宜超过构件在相应荷载组合作用下的计算挠度值;
5 当构件对使用功能和外观有较高要求时,设计可对挠度限值适当加严。
3.4.4 结构构件正截面的受力裂缝控制等级分为三级。在直接作用下,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划分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生拉应力。
二级--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抗拉强度的标准值。
三级--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对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本规范表3.4.5 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对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本规范第3.4.5 条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对二a 类环境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应按荷载准永久组合计算,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的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荷载组合应包括预应力作用。
3.4.5 结构构件应根据结构类型和本规范第3.5.2 条规定的环境类别,按表3.4.5的规定选用不同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wlim。
表3.4.5 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的限值(mm)钢筋混凝土结构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