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2在使用中,严禁坚硬利器轧压、刮划地面;严禁高温物体(电烙铁、电炉子等)和低温物体(干冰、液氮等)直接接触地面:应避免油类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污损地面。
8.0.3带有棱角、坚硬底盘的仪器设备不得在地面上拖移。不得在地面上放置超过防静电地面设计所能承重的物体。
8.0.4带有橡胶垫、橡胶轮子的设各不应长期直接放置在防静电聚氯乙烯地面上。
8.05拆装防静电活动地板时,必须使用吸板器,严禁使用利器等工具翘、拔、打、砸。重物支承点面积较小时应加支承垫
8.06养护地面宜采用涂覆防静电地板蜡的方法,严禁使用非防静电地板蜡。